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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,我局按照长江海事局的统一部署,以“两防”、“三防一禁”百日安全活动、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活动的开展为载体,以船闸完建期、枯水期、洪水期安全管理重点,牢牢牵住客渡船安全管理“牛鼻子”不放松,全面落实安全监管各项措施,水上交通“安全、畅通、有序”。
一、安全形势总体概况
2007年,我局辖区发生一般以上等级水上交通事故1件,造成1人失踪,沉船1艘,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。与2006年比,事故数持平,死亡失踪人数持平,沉船艘数持平,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7%。共发生小事故30件,与2006年相比,小事故件数下降8件,下降21%。安全综合指数为31.5,安全状况评估为明显改善。
二、事故险情分析
(一)事故险情基本情况
1、船舶遇险种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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种类 |
搁浅 |
碰撞 |
触礁 |
自沉 |
火灾 |
其他 |
合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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险情数 |
13 |
9 |
3 |
3 |
2 |
1 |
31 |
2、船舶遇险水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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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海事处 |
巴东 |
归州 |
港区 |
宜都 |
枝江 |
总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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险情数 |
1 |
0 |
8 |
6 |
16 |
31 |
|
十公里管段险情数 |
0.26 |
0 |
2.16 |
1.54 |
2.90 |
1.46 |
3、遇险船舶属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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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省份 |
湖北 |
重庆 |
安徽 |
河南 |
四川 |
江苏 |
湖南 |
合计 |
|
险情数 |
14 |
7 |
4 |
2 |
2 |
1 |
1 |
31 |
4、遇险船舶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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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种类 |
普通货船 |
危险品船 |
船队 |
客船 |
集装箱船 |
合计 |
|
险情数 |
21 |
6 |
2 |
1 |
1 |
31 |
5、险情发生的时间
6、五小船舶发生事故所占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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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小船舶事故险情数 |
所占事故险情数比例 |
|
2 |
6.5% |
(二)事故险情特点分析
我局辖段发生的31件事故险情存在“三多三集中”的特点:
——搁浅、碰撞事故占事故大多数。辖区共发生搁浅事故13件,碰撞事故9件,两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1%。
——普通货船事故占事故多数,危险品船舶事故突出。普通货船发生事故21件,占事故总数68%,危险品船舶发生事故6件,占事故总数19%。
——湖北、重庆籍船舶发生事故占事故大多数。湖北籍船舶发生事故14件,重庆籍船舶发生事故7件,两省市船舶事故占事故总数的68%。
——事故发生的时段相对集中。0-8时发生事故18件,占事故总数的58%。
——事故发生的水域相对集中。14件事故发生在长江中游航道里程523KM-545KM之间水域,在我局辖区10%的管辖水域内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45%。枝江水道发生事故7件,江口水道发生事故6件,芦家河水道发生事故3件,宜都水道发生事故2件,4水道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58%。
——事故发生的时期相对集中。宜昌水位2米以下的枯水期发生事故22件,占事故总数的71%,其中宜昌水位在0至-1米间发生事故16件,占总数的52%。
(三)事故原因分析
31件事故险情按发生的原因频度排序为:违章航行占72%,操作不当占14%,通航环境差占8%,船舶不适航占4%,管理不严占4%。
事故原因频度反映出,船舶违章航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,操作不当和事发水域通航环境较差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。
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观方面因素有:
1、船舶所有人、经营人安全意识淡薄,船舶带“病”航行、作业,对中游航道枯水期气象、水文、航道尺度等通航环境要素掌握不及时,抱有侥幸心理,违反有关航行安全规定,盲目冒雾航行,未留足富裕水深,致使船舶发生事故险情。
2、船舶驾驶人员素质不高,疏忽大意,思想麻痹,不遵守有关航行规定,对航道不熟悉,航路选择不当或不妥,致使船舶因走错航路而发生事故险情。
3、船舶驾驶人员在遇险后临危处置不当,致使船舶不能及时自救脱险。
影响船舶通航安全的客观因素有:
1、冬季枯水期多雾、航道水浅、弯曲狭窄;
2、三峡水库消落期水位陡涨陡落;
3、三峡船闸完建期坝下船舶大量积压,通航秩序复杂。
三、2007年事故预防预控的主要举措
1、继续牵牢“牛鼻子”,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。强化渡船首班报告、末班报制、恶劣气候情况下禁航三个制度,对安装GPS系统的渡船实行实时监管,全面落实20米以下渡船旅客强制穿救生衣制度。继续落实“学生渡”“1+5”制度,在春节长假前后、学生高考、中考等特殊时段对“学生渡”实施逐航次维护,督促渡运学生的船舶严格按规定航路行驶、在核定的渡口停靠。继续推进客渡船“三化”工作,鼓励引导组建客渡船公司,建立渡船公司化管理示范窗口。
2、开展“五小”船舶长效管理机制探索,有力推行“五小”船舶监管。一是通过现场检查登记,进一步完善了“五小”船舶数据库。二是统一小货船、小自用船船名标志。三是紧盯现场,严厉打击小货船、小自用船、小渔船非法载客、超载等违法行为。四是组织人员编写“五小”船舶船员安全知识培训学习资料。五是加强与政府联系、沟通,针对“五小”船舶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,及时向政府汇报。针对汛期运砂船事故多发的特点,从2007年6月1日起在辖段开展为期四个月的运砂石船舶专项整治活动。在活动中,集中力量,根据运砂船的活动规律,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加强对过往运砂船舶及本地采运砂船舶的管理,加大对船舶超载、配员不足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,强化源头管理,有效遏制运砂石船舶超载出港。
3、全面强化枯水期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管理,确保航道通航畅通。一是加强重点浅水道巡查维护,将重点浅水道作为辖区一类监管区,派艇对航道实际水深进行实测,密切关注浅情变化,加强对船舶航行行为规范。二是交通管制线继续加强对重载船舶吃水的核查。加大对“超吃水”船舶的打击力度,实施“五个一律”的管理措施,坚决有效遏制“超吃水”船舶搁浅碍航事件的发生。即:吃水超过2.7米的船舶一律在宜昌港减载,不得航行至云池以下水域;云池、枝城大桥、马家店三条拦截线发现“超吃水”船舶一律拦截,就地停航强制减载至规定吃水;对因“超吃水”原因导致搁浅碍航的,一律按上限处罚,并一律登报对外公示;一律建议上级将超吃水船舶列入“黑名单”。三是在宜昌港规范设置船舶减载基地,充分利用船舶运能,便利船舶运输。
4、周密安排、狠抓落实,确保安全渡汛。今年汛期我局辖区存在洪峰多,水位陡涨陡落快、极端气况多等复杂的水情特点,我局及时加强对现场工作进行指导,先后下发《关于做好三峡区域强降水应对的紧急通知》、《关于做好近期水位陡涨陡落应对的紧急通知》、《关于加强载运砂石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做好葛洲坝大江泄洪冲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》,《宜昌局防汛值班工作安排》、《关于强化汛期高洪水位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》,《关于做好葛洲坝三江冲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》,强化了对防汛工作的具体指导,全局上下认真落实工作预案,着重现场监管,积极应对,确保了工作万无一失。
5、认真开展“三防一禁”专项活动,全面强化现场监管。活动期间,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160人次,出动执法船艇4141艘次,巡航12994小时,巡航里程116573公里,检查船舶总数35219艘次,宣传船舶43456艘次,走访船舶单位136次,走访当地政府37次,发放宣传品13000余份。我局结合辖区近5届枯水期间(2001—2006年)事故、险情情况,认真分析辖段事故发生的时段、水域、环境、船种和起因等规律,以加强三峡水库156米蓄水后库区船舶定线制实施情况和渡口、码头巡查,中游浅区通航情况和渡口、码头巡查为重点,突出“四客一危”重点船舶和“六区一渡”重点水域的监管。
6、全力以赴抓好春运、“五一”、“十一”等节假日和十七大召开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,实现了辖区无事故、客轮无超载、旅客无滞留目标,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安全、便捷出行。春运期间,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494人次、出动执法船艇1042艘次,巡航2250小时,巡航24949公里,累计维护投放旅客运力船舶数3277艘次,维护客船旅客运量123130人次,维护乘客渡船运量456269人次,其中维护农民工客运量50468人次。“十一”黄金周和十七大召开期间,我局共投入执法人员863人次,出动执法车辆74台次,出动执法船艇153艘次,海巡艇巡航285小时,共检查船舶1414艘次,其中普通客船207艘次,渡船614艘次,高速客船102艘次,汽渡船69艘次,检查渡口433处次,纠正违法行为32艘次。渡船客运量115186人次,客船客运量60733人次,车辆运量11670辆次。
7、有效应对船闸完建期以及高洪水位宜昌港区待闸船舶的管理,确保港区船舶高密度期通航秩序良好。三峡船闸完建以来,宜昌港船舶大量积压,日平均积压船舶在300艘左右;7月下旬,在三峡入库流量超过35000M3/S时葛洲坝船闸暂停400马力以下重载船舶通过,宜昌港区中水门至临江坪一带积压船舶近300艘。待闸积压船舶疏导维护成为我局现场管理的重点工作。我局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现场监管与维护。一是改变船舶锚泊方式、增加锚泊设施、启动枝城大桥上水控制线,二是强化宜昌港现场巡航,增加巡航时间、频次,加强夜间巡查,控制中水门锚地船舶停泊数量,合理分散船舶锚泊水域,最大限度地解决港区船舶积压问题。保障了船舶待闸锚泊秩序有序。
8、完善事故预防预警机制,积极开展事故预防预警。我局密切关注辖区气象、水位水情变化情况,及时发布预警信息,确保恶劣气况下的预警、禁航到位。2007年,我局发布短信安全警示148次,发布实施水上交通安全预警19次,其中实施枯水预警3次,洪水预警5次,气象灾害预警9次,地质灾害预警2次。为有效运行预警机制,一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下发了《<长江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预警制度>宜昌局实施细则》,对制度进行了细化;二是在内、外网上开辟“安全预警”专栏,便于预警的发布;三是扩展预警发布的形式,根据宣传警示的内容不同,以安全预警、安全警示,现场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信息,提醒船舶注意水上交通安全的各环节,做到警钟长鸣。
9.认真贯彻实施《长江三峡库区船舶定线制规定》、《长江中游分道航行规则(试行)》等法规,规范船舶航行行为。2007年,《长江中游分道航行规则(试行)》正式实施,我局大力宣传贯彻规则,着力规范船舶航行行为。现场通过VHF电话现场宣传等形式加强宣传,督促船舶严格按规定航行,通过签证、现场检查、走访、开办学习班、发放学习资料等手段向船舶单位和船舶、船员广泛宣传。对重点航段、重点水域安排海巡艇现场驻守,有效推动了《长江中游分道航行规则(试行)》的贯彻实施。为充分吸取“10.9”客船碰撞事故教训,我局于2007年10月11日至11月15日在库区航段开展“整顿库区通航秩序,深化船舶定线制”专项活动,强化定线制规定的贯彻实施。
10、扎实开展“两防”、“安全生产月”、“三保一创”等各项专项活动,提高水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。通过举行活动首日仪式、挂宣传横幅、张贴宣传标语、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营造活动声势,向船员码头工作人员、旅客及广大市民宣传有关船舶防污和水上安全法规知识,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,全面排查安全隐患,逐一督促整改,确保活动取得实效。
11、高度戒备,积极应对滑坡险情。一是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,定期开展实战应急演练,根据演练情况,修改完善预案。二是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,及时收集滑坡体信息,及时发布航行警告,提醒船舶远离滑坡水域航行。三是进一步细化应急工作预案,加强应急演练,确保快速反应。四是严格监管,落实各项监管措施。
12、落实安全值班与应急待命制度,开展应急演练,提高快速反应能力。各海事处认真落实应急待命制度,有效组织救助,有效避免或减少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如:港区处成功施救桥区舵机失灵的扬江666轮、宜都处成功施救港区主机失灵的鄂枝江货0075轮、归州处成功救起偷划龙舟落水的22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