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落实安全诚信公司优惠措施的通知

2011-4-25 15:26:09


各船公司:  
       长江海事局于2011年3月10日发出了《关于表彰2010年度五星级和A级安全诚信航运公司的决定》(长海船舶【2011】100号),对武汉经纬液化气船务有限公司等13家进行了表彰。为鼓励航运公司加强安全诚信建设,形成安全诚信得优惠、事故险情受关注的良好安全管理氛围,各分支海事局将依据《长江片区航运公司安全诚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落实安全诚信公司优惠措施,即:
   一、对中国海事局公布的安全诚信公司实施监督管理时,按中国海事局的有关优惠待遇执行。
   二、被长江海事局被评定为“A级”和“五星级”的公司,可享受以下优惠待遇:
   (一)“四客一危”船舶安全检查每半年一次,其它船舶一年一次;
   (二)安排年度审核、换证审核时,可缩小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组规模、缩短审核时间、减少抽样比例等(一般情况下,对辖区安全诚信公司的SMS年度审核,审核时间安排为两天;对其他航运公司的SMS年度审核,审核时间安排为两天半);
   (三)降低现场监督检查频率,免除特殊时段的船舶安全检查;
   (四)公司在长江海事局及下属机构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,可优先办理;
   (五)公司在申请新增运力时,长江海事局向运力主管部门提出支持性建议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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